民國95年10月14日內政部警政署新聞資料發稿單位:刑事警察局偵九隊●新聞稿1則□背景資料份 □照片  聯絡人:副組長高大宇●請立即發布□請於95年10月14日發布  行動電話:0955-313443刑事警察局查獲少年駭客為玩線上遊戲實體入侵學校主機案一、偵辦單位:行政院資通安全會報、刑事警察局偵九隊三組二、發布時間:95年10月14日三、查獲地點:新竹市四、查獲少年:  小余(17歲,男,盜取冒用帳號入侵)五、查獲贓證物:電腦主機及相關稽核紀錄。六、案情摘要:(一)警方在接獲行政院資通安全會報及受害單位的通報後,發現又一個少不更事的少年駭客,為滿足利用網路遊戲外掛程式取得寶物、提升練功等級,利用雜誌書籍中學得的入侵技巧,破解學校辦公室的電腦主機的密碼後,利用放學後的時間至老師的辦公室電腦玩起網路遊戲及外掛程式,原因竟然只是因為家中電腦壞掉,家長禁止上網咖,而忍不住潛入學校辦公室使用電腦。警方將於近日函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。(二)「網路是一個充滿危險的地方」,這個高三少年被察覺後的自白內容。某駭客組織核心成員更對網友宣稱:「因為學校不會提出告訴,所以,入侵沒有關係,且可快速成名」。這樣錯誤價值觀念口耳相傳,間接使得部分資質不錯的學生,相繼陷入成名、賺錢的渴望當中,而無法自拔。對此,警方將協調教育部加強學生在學期間的網路道德規範與法律教育,避免偏差行為少年爾後衍生更多、更大的違法事件。(三)目前網路的外掛程式林林總總,許多外掛程式使用後甚至會盜取使用者的帳號密碼,任何使用來路不明的外掛程式很有可能導致,辛苦練得的遊戲寶物因而遭人盜取,得不嘗失,不得不妨。實在也是沒有必要為了遊戲練功或研習網路外掛程式的理由,而未經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帳號密碼,使用電腦,所換來的刑法處罰實在得不嘗失。轉載自:http://www.cib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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