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投稿文章}NO.6可從母姓是一項德政,我樂觀其成  好友美娟的娘家有四個姐妹,就是沒有男孩。  所幸結婚後,她陸續生了一女及一男,不負婆家所望,此時卻發現父親得了血癌,老人家因為擔心死後,無男丁可以傳宗接代、繼承家業,病情更加不樂觀。  於是,美娟跟先生商量再生一個孩子,如果是男孩就從娘家姓,先生很明理,認為孩子不管從誰的姓,都改變不了他們的親子關係,於是就爽快答應了,很幸運他們又生了一個男孩,依約定從母姓,由外公、外婆接回去照顧。  小兒子很有福相,一出生就是醫院的幸運寶寶,登上了報紙,領有金牌外,還有一年的奶粉免費供應,家裡也喜事連連,連連抽中大獎、中統一發票。  美娟的父親更高興有人可傳後,他想照顧孫子長大,很積極地配合治療,其間換了幾次血,多活了近十年的時間。  父親過世後,美娟把小兒子與母親接過來一起住,全家人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,至於孩子是從母姓或父姓根本不重要。  舊法規定從父姓是為了避免近親結婚,現在芋頭、蕃薯、外籍配偶,大家都是台灣人了,姓誰的姓都一樣。  早期有許多私生子被認定為父不詳,不得不從母姓,長期受到社會所鄙視,對他們的心靈傷害很大。現在時代不同了,有很多獨立的女姓選擇未婚生子,所以順應時代潮流,不要幫孩子貼標籤,讓孩子可以選擇從母姓,也是一項德政,我樂觀其成。 轉載自:http://blog.roodo.com/awakeningfoundatio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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